对月收入10000以下群体没太大实际意义;因为我们个税起征点(加税前扣除)已经接近10000元了。
作为HR负责人经常要审核员工工资。看到这个话题,我挑选了公司税前月薪5000 、10000 、15000 、20000 、25000几档做了一个分析(因税前扣除略有差异):
1.月工资税前5000元收入,个税0,占比0%;社保占比11%;
2.月工资税前10000元收入,个税46.59元(另一位有小孩员工66元,无小孩员工约100元),占比0.47%;社保占比5.3%;
3.月工资税前15000元收入,个税958.19元,占比6.38%;社保占比3.5%;
4.月工资税前20000元收入,个税998.36,占比4.99%;社保占比2.65%;
5.月工资税前25000元收入,个税1585.50,6.3%;社保占比2.1%。
因为每位员工税前扣除金额略有差异,所以整体数据和比例略有波动但不影响分析。
通过上述简易的数据对比分析,可以得出如下结论:
1.月收入税前10000及以下人员基本没有个税负担
我对比了公司三位月薪10000元的员工,他们个税分别为:46.59元、66元、约100元,差异在于税前扣除不一样。但整体个税基本在100元以内。
你把个税起征点提高8000元甚至10000元,对这部分群体来说最多少100块,对于5000元以下群体没影响,有啥意义?
2.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已接近10000元,这建议没实际意义,懒政的表现
为什么?
前面有分析到税前月薪10000及以下人员基本没有个税负担,加上税前扣除我们的个税起征点基本上已经在10000元的水平了。
而月收入10000元以下占劳动者比例多少?90%?
所以,这样的做法有什么意义?哗众取宠罢了。
3.社保对于低收入者是较重的负担
月收入10000元、5000元社保费用分别占税前收入的5.3%、11%,我们的基数不算高;对于5000元以下收入者来说,这个比例太高。
而对于高收入者占比大约2-3%。
对低收入者来说无疑是负担,对高收入者没啥影响。
4.建议解决办法:拉开税率级差、降低低收入者社保负担
1)拉开税率级差或以家庭人均收入征收个税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以内的,把税率等级再放大,这样能把这部分群体个税差体现出来;拿我公司月薪15000元和月薪20000的员工来说,原本的个税差不多,如果拉开税率等级,他们的差距就直接体现出来了。
以家庭人均收入为单位征收,收益群体更广。
2)降低低收入者社保负担
社保基数基本每年都在涨,对企业员工都是负担。而低收入者工资涨的可能性很小,这负担就越来越重;如果社保缴纳固定为工资的一定比例,也可以起到调节作用。
显示全部
收起
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或用户投稿,仅供信息存储。阅读前请先查看【免责声明】,若本文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本文链接:https://m.trustany.com/life/7641.html